石棉县沃丰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王岗坪粮油园区产出玉米、旱稻的公告
石棉县沃丰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拟销售一批王岗坪粮油园区产出的玉米、旱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内容
王岗坪粮油园区产出的玉米、旱稻,具体情况如下:
(一)玉米:
1.预估200吨(400000斤);
2.呕吐毒素≤1000;
3.黄曲霉毒素B≤20g/kg;
4.水分30内,超出30水分,一个水分点扣0.02元/斤。
(二)旱稻
1.预估50吨(100000斤);
2.重金属<镉>≤0.2mg/kg;
3.水分27内,超出27水分,一个水分点扣0.01元/斤。
二、公告发布渠道及购买人资格要求
(一)发布渠道:本次公告在石棉县人民政府网(www.shimian.gov.cn);石棉晟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smsfny.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意向购买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权利能力(如为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若意向购买人为企业,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设立证明文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与报名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30日09:00-17: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携带资料到石棉县沃丰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社区一组169号)报名。
2.网络报名:请发送报名资料到646080200 QQ.com邮箱。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的,出具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包含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报名人为公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四、看样方式
(一)购买人联系工作人员咨询看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万先生18942875114。
(二)销售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实物的瑕疵保证,未看样的购买人视为对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报价方式
(一)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现场报价,价高者得。
(二)销售物最低限价:
1.玉米:人民币1400元/吨(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每吨),折合0.7元/斤(柒角一斤)。
2.旱稻:人民币1800元/吨(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每吨),折合0.9元/斤(玖角一斤)。
3.不接受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
4.上述报价只包含处置物本身的价值,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外界因素变更合同价格。销售物运输、装卸等费用均未包含在报价内,费用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5.报价表(详见:附件2)
六、报价时间
2026年10月8日上午10:00时。
七、报价方式
(1)现场递交:将纸质版报价文件(含相关附件)密封递交到指定地点;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社区一组169号。
(2)网上递交:将报价文件(含相关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46080200 qq.com。
八、中选原则
本次销售,由出价最高的意向购买人竞得。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购买人对同一标的报出相同最高价,则在该等价意向购买人之间立即启动现场多轮竞价程序,直至确定单项最高报价者为该项的购买人。
九、其他事项
(一)成交结果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石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mian.gov.cn/);
石棉晟丰农业公司官网(http://www.smsfny.com/)。
(二)成交供应商需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三)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购买人签订购销合同。若因中选购买人的原因未在期限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在中选购买人完成整个购销工作且无违约责任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五)中选购买人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履约。
(六)付款方式:中选购买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每次提货完毕后,双方应以共同签署的该批次《过磅单》为最终依据进行核对,并签署《货物验收交接单》,中选购买人方据实结算。
单位名称:石棉县沃丰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棉县支行
银行帐号:22544101040019399
付款时请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石棉县沃丰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玉米、旱稻销售款”。
(七)特别提示:如中选购买人不能按照上述规定的期限付清全部,将视为中标购买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附件:报名登记表
附件:玉米、旱稻报价表
石棉县沃丰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24日